

2007/07/04 信息來源:燕加隆
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行政法官7月3日的初裁裁定,由深圳市燕加隆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發明設計的新型鎖扣地板產品不構成任何專利侵權,這標志著占據中國地板行業出口領域重要地位的燕加隆公司在獨家應訴美國“337調查案”中取得了巨大勝利。
“337”調查源自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后經三次重大修訂?,F“337條款”明確授權USITC在美國企業起訴的前提下,對進口中的不公平貿易做法進行調查和裁處。但是在近年來,337調查越來越被國外公司不正當運用,以作為其保護自身商業利益的工具,而中國正是近年來337調查最大的受害國之一。
2005年7月,美國Unilin Beheer以及荷蘭Unilin、愛爾蘭地板工業公司依據美國337條款,聯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起訴包括我司在內的多家地板出口企業,認為被訴企業的地板鎖扣產品構成專利侵權,要求禁止這些企業的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并對中國出口復合地板征收專利許可費。這一訴訟波及中國近5000家地板企業,所涉產品出口量達1.75億美元,如果外方勝訴,將給中國地板行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為了民族產業的興旺發達,為了中國地板行業的廣闊前景,我司不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依靠自行設計的新型鎖扣地板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優勢地位,積極進行應訴,從而取得了這一成果。
根據初裁裁定,我司設計制造的新型鎖扣地板產品可以繼續進入美國市場,并且不用支付任何專利許可費,這同時意味著已經收取30億美元專利費的UniLin公司在全世界20多場官司中首遭失利。